在持续了两天的庭审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白银区法院不公开审理白银案被告人高承勇庭审结束,嫌犯全部认罪,并向所有家属三鞠躬道歉。法院将择日宣判。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以谋取钱财、强奸妇女、满足变态心理为目的,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取尾随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承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劫取财物,侮辱及故意毁坏尸体,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进行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高承勇逐一作了法庭讯问,并出示宣读了物证、报案材料、户籍证明、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现场勘验、检查、辨认笔录及被告人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所举证据作了当庭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高承勇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了控诉意见和民事赔偿主张;被告人高某某作了最后陈述。
据被告人高承勇的辩护律师朱爱军介绍,由于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信息较多,庭审并不对外公开,就连被害者家属也只能旁听自己家属的案子,11个案子,换了11批不同的家属: 参与庭审的,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我们辩护人员,然后涉及到每一起犯罪的时候,有涉及到这一起犯罪的受害人家属。因为本身是不公开审理的,其他的案子跟你没关系,你不能去听别人的隐私。
综合新华社 央视 央广
图片据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