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年上半年共实施处罚私拆封条等环境违法案件10228件,罚款4.84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306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29件。
记者20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消息。据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介绍,为避免私拆封条等环境违法事件再次发生、督导该省各地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的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管责任”,山东省环保厅自6月28日起,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
据王安德介绍,山东省级强化督查共分7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济南、淄博、济宁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进行包干入驻督查。截至7月19日,7个省级强化督查组共检查1891家企业,发现80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42.7%;问题整改完成526个,整改完成率65.2%;累计对45个突出环境问题追责问责或提出追责问责建议。通过开展省级强化督查,环保部强化督查每天问题发现率从73.9%下降至36.3%。
据了解,山东省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7%,PM10下降10.4%,“蓝繁”天数同比增加7.8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济南、淄博、济宁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但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2.2倍。
据悉,山东省上半年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日照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698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80万元,其中滨州上缴244万元、潍坊上缴220万元、临沂上缴116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