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日前出台网贷(P2P)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将P2P资金的存管银行属地化。如果管理办法最终通过,深圳已上线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将因存管行在深圳未设立分行不得不更换资金存管银行。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7月19日。
这一纸意见稿,打击面不小。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征求稿出台当天(7月3日),共有50家平台与在深未设分行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占113家已签协议平台的44%。其中,有17家已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深圳紧随上海,提出存管属地化,恒丰、厦门、江西、华瑞、新网等一众银行已在“提心吊胆”。有银行好不容易才跟上海金融办争取到“新老划断”,现在,又要为刚与深圳P2P平台签订的13份存管协议“可能作废”而伤脑筋。
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一位互联网银行高管、一家大型城商行托管部负责人以及部分P2P平台高管,希望能在“征求意见稿”截止日前,尽可能充分地表达更多来自市场的声音。
记者结合自身的观察,将各方主要论点提炼如下。
第一,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的金融监管政策要统一,不应该层层加码。此前,央行和十部委联合下发了互金顶层指导意见、银监会亦发布了网贷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份国家级的管理意见包含了备案、信披、业务红线、资金存管等细化要求,但均未提属地化,表明这并不是一个会影响网贷业务监管的突出矛盾点。
第二,网贷资金存管并非充分竞争市场,不应人为设置过多障碍。此前,第三方支付一直在网贷存管中占据绝大多数份额。因为监管政策迟迟未落地等原因,银行没有足够动力拓展市场。已在去年破冰涉足网贷存管的几家银行,而今又可能要因个别区域的属地化政策,将被排斥在外。
第三,部分地区金融办担忧,异地辖区监管难以追查资金流向,但其实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解决。不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部人士和互联网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的互联网技术足以支持业务的大量级并发和数据的实时传输,异地秒级监管只需要通过数据接口的调用便可实现。对此,厦门金融办已经开了一个异地数据实时监管的好头——该金融办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本地、异地存管银行的实时数据上传报送。该平台进行资金流和存证合同内容中的业务数据的匹配,从而实现对存管业务的数据、资金流向等要素的实时监管。
也就是说,除非是深圳金融办实际上想用现场/驻场检查的手段来监管平台本身,否则属地化监管是为了提升监管效率、节省监管成本的说法,只怕站不住脚。
第四,科技监管比物理渠道监管更为符合趋势。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目前已充分呈现了跨行业、跨市场的影子银行风险,如果监管思路还是停留在物理渠道的简单维度,而不去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那么几乎很难识别交叉性金融风险,更别说做到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央行日前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再早之前成立的国家级互金协会,都已在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如信息互通、白名单共享、违约预警制等举措,最大化拥抱科技监管。
事实上,这在银监会对银行的监管上早有体现。例如,1104报表就是最好的非现场合规制约,这个做法已被证明能极大提升监管及统计效率,值得借鉴。总之,对于互联网业务更应加强非现场监管,更应侧重利用互联网对全国平台实时跨区域监测。
第五,可以探索更为智慧的监管方式。北京金融局对于银行存管属地化未作要求,仅强调“须得金融局认可”,被各方解读为最高明的手段:这不仅通过其他门槛的限制让符合规定的P2P进场,同时还对存管银行提出高要求——“不是仅仅在本地有分支机构就可以,你的信息建设等软硬件,要能最大化帮助我的监管举措落地”。所以,不设限管得其实更严。不用一纸户口拒绝银行的参与,反能更让银行充分竞争。
管理办法意见征求还有不到一周就将截止,期盼最终能出台一份办法,让涉及资金存管的各方,都能在监管可控范围内,“不折腾”、少操心、更高效且更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地,参与到网贷行业的发展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