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6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对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中集团”)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公司于7月19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7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25日。该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拓中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4.5 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 2017年8月1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该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