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关颖) 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降雨致使汉中、商洛、宝鸡、西安等4个设区市8县(区)发生洪涝灾害,导致部分房屋受损,农作物受灾,县乡道路个别路段损毁。
截至7月3日9时,灾害共造成1.6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93人;农作物受灾1196.75公顷,成灾930.95公顷,绝收282.55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67间,一般损坏房屋293间,直接经济损失3447.76万元。其中汉中市南郑区受灾较为严重,全区13个镇(街办)6215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88人;农作物受灾323.15公顷,成灾225.82公顷,绝收97.33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95间,一般损坏房屋158间,直接经济损失1508万元。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测信息,省民政厅向各地发布预警信息17次。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28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暴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灾情及时上报;配合做好避险转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做好物资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灾情核查,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灾情发生后,受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乡镇查核灾情,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目前,灾情正进一步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