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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级选拔赛暨首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8/6/27 9:37:50 分类:通知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吸引国内、国(境)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来陕留陕创业就业,聚集“一带一路”创业创新英才,根据人社部工作和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安排,今年,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教育厅…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吸引国内、国(境)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来陕留陕创业就业,聚集“一带一路”创业创新英才,根据人社部工作和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安排,今年,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中小企业促进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级选拔赛暨首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届大赛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陕留陕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为主要目的,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以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为基本特色,是彰显陕西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枢纽风采,吸引国内、国(境)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来陕留陕创业就业,聚集“一带一路”创业创新英才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纳入到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筹推进。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积极联合有关部门,设立市(区)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和联系协调工作。各市(区)大赛组委会名单及工作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请于6月29日前报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周密组织。各地要按照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大赛实施细则,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要统一使用“中国创翼”和“丝路创星”名称,统一宣传发动,打造大赛统一品牌,确保大赛质量水准,同时,也要防止出现滥用“中国创翼”、“丝路创星”名称和随意冠名的情况。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搞好衔接、保证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各地大赛实施方案请及时报送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亦请及时报告。各地落地赛结束后一周内,请将本地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提交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各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关注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群体的社会贡献,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大赛启动后,各地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要重点深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高校和技工院校、街道(乡镇)、社区等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省内外及国(境)外各类创业创新项目积极报名参赛。大赛举办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对大赛及相关配套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结束后,要积极宣传大赛成果,特别是对本地优秀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推介,树立海归创业、技能创业、返乡(下乡)创业、转岗创业、自强创业等不同群体创业典型,落实扶持政策,搭建社会对接平台,促进项目落地生根、持续发展。

  四、加强保障。各级大赛组委会要做好各阶段赛事保障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大赛组织实施经费及获奖项目奖金,确保大赛的顺利进行。

  各市(区)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反映。

  联系人:胡志峰      电话(传真):029—63915240

        兰  创                    029—63915235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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